在山东省,心理教师编制属于特殊岗位,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流程。以下是关于山东心理教师编制的流程及要求:

1. 资格条件

  • 具有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获得相应学位。
  • 取得心理咨询师、心理治疗师等专业资格证书。
  • 具有一定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经验,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根据具体岗位设定。
  •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师资格证书。

2. 编制流程

山东心理教师编制的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
(1)岗位申报

教育行政部门会定期发布心理教师编制计划,并组织学校进行岗位申报。学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需求,并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。

(2)资格审核

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员的学历、资质和经验进行审核,确认其符合心理教师编制条件。

(3)考核评定
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要参加相关的考核评定,包括笔试、面试等环节,评定其专业水平和适应岗位能力。

(4)录用决定

通过考核评定的申请人员,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需要和考核表现做出录用决定,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。

3. 岗位要求

心理教师在岗位上需要具备以下方面的能力和素质:

  • 熟悉心理学理论知识,能够运用心理学原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。
  •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,能够与学生、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。
  • 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技能,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和困扰。
  • 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精神,能够与学校其他教师和管理人员共同合作,共同完成教育任务。

山东省心理教师的编制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,通过规范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定。心理教师在岗位上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,为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和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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